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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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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部级工法的评审及推荐

核心内容: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以下简称部级工法)由国家铁路局组织审定和公布。具体怎么评定呢?

1、国家铁路局成立部级工法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部级工法和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的项目名单。评选领导小组由工程监督管理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综合司、运输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直属机关党委、安全技术中心、装备技术中心、市场监测评价中心、规划与标准研究院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监督管理司,具体负责部级工法评审组织工作。

2、部级工法评审及国家级工法推荐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申报要求开展,保证评审及推荐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3、国家铁路局委托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等初审组织单位(以下简称初审组织单位)负责部级工法的申报受理、申报条件审核、组织专家初审等基础性工作。

4、初审组织单位应根据申报项目的专业情况选聘部级工法评审专家。专家人选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铁路工程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专家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专家不得评审本企业申报的工法。

5、评审标准:

1)关键性技术达到铁路行业领先水平。

2)管理手段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保证施工安全、运输安全和职业健康的措施具体,行之有效。

4)经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践,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实用价值较高,安全性能可靠,应用前景广阔。

5)环保和节能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规定,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6)编写内容齐全,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准确规范,附图清晰。

6、评审程序:

1)初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工法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2)初审组织单位分专业组建专家评审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分送各专业专家评审组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组经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超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提出初审意见,并提出部级工法及国家级工法的推荐建议。专家评审组评审中,必要时可请工法开发单位答疑。

4)初审组织单位经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将初审通过的工法送有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主要针对工法应用中的质量、安全情况)。

5)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听取专家评审组初审意见及有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的反馈意见,初步确定部级工法及国家级工法的推荐名单。

7、对初步确定的部级工法,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实有关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国家铁路局正式公布,对部级工法申报单位和主要完成者颁发证书。

8、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级工法开发单位按国家级工法推荐要求,开展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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