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介绍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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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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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在哪种情形下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

核心内容:交强险中所称的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除了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办理停驶、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三种情形投保人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以外,投保人均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

投保人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法定情形: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提示】

①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解除交强险合同时全额退还保险费;

②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经开始的,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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