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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律师姓名:宋律师
电话号码:0316-2095005
手机号码:19931871083
执业律所: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道与新开路交口丽都创意大厦B座18—20层
企业之间的收购是为了企业的更好的发展,那么关于企业的收购方式都有哪些呢?企业如何进行收购呢?企业收购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的法律中对于企业的收购都是怎么规定的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分析企业收购的方式到底有哪些,希望对您所有帮助。
企业并购的方法:
(1)公司并购办理时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
(2)公司并购办理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对其他公司并购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企业并购包括以下主要条件:
(1)公司并购当事人的地位协议,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姓名,职务,国籍的法律代表等;
(2)公司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和股本提高价格;
(3)实施的性能模式的协议期限;
(4)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方;
(5)违约责任,解决争端;
(6)在签署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企业并购的直接动因有两个:一是最大化现有股东持有股权的市场价值;二是最大化现有管理者的财富。这二个问题是企业并购的最大的原因,任何企业都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的发展,提高自己企业的竞争力。当然在实践中企业并购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但企业并购是不是有利而无弊呢?很多公司法上的学者都在深思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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