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介绍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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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

私募基金未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未备案可能面临的处罚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未备案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私募基金未备案则其基金管理人的登记面临被注销的风险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三)私募基金未备案对股票上市发行的影响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文件中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在开展证券发行业务的过程中,应对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私募基金未备案对新三板挂牌的影响

《机构业务问答(一)—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规定: “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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