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介绍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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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筑工程

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及履行应注意事项

在项目委托签订合同阶段,虽然目前设计行业都有相对固定的统一格式文本,一般条款也都比较齐备,但作为设计师还是应着重审查以下注意事项:

1、首先要对委托事项是否合法,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即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确认;

2、委托主体是否合法(法人、个人的资格行为能力等),注意把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3、委托事项要明确,首先要仔细审查委托事项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有遗漏;

4、委托事项的标准确认(对设计施工方案的确认),包括行业标准和约定的条件、标准;

5、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约责任的承担,争议的处理条款是否明确等。关于违约责任具体应注意:

第一、排除“间接损失”“间接损失”通常认为包括所有的利润损失和其他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否属于违约应赔偿的范围,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但一般国家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另行约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排除间接损失,是控制包括设计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的通用措施。

第二、约定责任赔偿限额。

对包括设计责任在内的各类违约责任进行限额约定,也是国际工程EPC合同采取的普遍措施,符合国际惯例。

第三、采取设计责任保险措施

采取设计责任保险方式,将部分设计风险转移给设计保险商,转移设计风险。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为总承包人或承包分包人(对设计分包项目),第一受益人为业主。这样,一旦发生保险责任,将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业主赔偿。

6、设计合同履行的应注意事项

(1)制作设计方案时首先应对方案的法律风险作出评估:评估其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符合防噪要求、是否符合行业设计规范、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

(2)设计方案的修改和完善问题:与原方案或约定不一致的必须重新确认。

7、关于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资质问题。

(1)、不具备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与他人签订的设计合同被确认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因为,房地产开发、施工、设计企业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要主体,对以上单位是否实行资质审查制度,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都对资质问题做了相应规定。《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该规定当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具备建筑设计资质从事建筑活动或者虽然具有建筑设计资质但不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均属违法行为,由此而签订的设计合同按照《合同法》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定性为无效合同。

(2)对于建筑设计合同因资质问题而无效的处理。

应该说,对不具备设计资质单位与他人签订的设计合同所造成的合同无效责任,只要不存在承担设计方故意隐瞒、伪造等情况,通常双方均属过错方,但应以不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为主要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有一种观点认为,为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对于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合同并且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并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而又为发包方实际用于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作为受益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进行酌情补偿,双方可不按照设计合同的约定结算设计费用,当然也不应当计算滞纳金。以上观点的理由是依据《合同法》“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过类似的判决。

但如果上述说法成立,那对于工程设计资质的规定将在实际上变得毫无意义,任何单位都可以承揽设计项目,而且形成了合理规避法律的行为,因为《建筑法》对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主体设定了严厉而明确的法律责任,其中规定,对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超越资质等级或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因此,若发生因设计资质问题而导致合同无效的纠纷时,作为设计方不仅面临着无法获得相应的报酬,还将面临着行政部门的处罚。

(3)设计师的从业存在着法律规定的准入问题,因此,设计师从业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和资格认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并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若设计师在选择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活采取内部项目承包的形式时,对于双方利益、责任的分担方式,均应以法律文书的格式固定下来。

8、设计师应具备基本法律意识。

(1)守法学法的意识。设计师在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设计行业专业的法律法规。

(2)用法、维权的意识。

①事前要懂得用法律手段规避风险;

②过程中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防止受到侵害):包括证据的收集、保存等;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设计师应具备的法律知识

作为一名设计师首先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民法、合同法、刑法等基本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一些专业的法律知识:如,行政许可法,关于室内装饰行业的准入、许可的合法性及设计师、装饰设计、施工许可证书许可和资质的许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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