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介绍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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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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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道与新开路交口丽都创意大厦B座18—20层

法律法规

新规解读:七大修为公司债松绑

  一、发行主体范围

  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

  原主体范围: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

  现主体范围:所有公司制法人。但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二、债券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非公开发行以专门章节作出规定,意味着我国将全面建立非公开发行制度。

  三、债券交易场所

  (一)原交易场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现交易场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非公开改造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四、发行审核流程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取消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

   五、分类管理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向公众发行,也可自主选择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其他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六、监管债券市场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将非公开发行纳入监管、完善承销行为监管、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评级信息透明度。

   七、保护持有人权益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明确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细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决议的约束力;

  3、明确发行人可以采取相关内外部增信措施,并规定增信机构可以成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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