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律师调解工作室
在《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的指导下,2018年5月,经廊坊市司法局批准,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申请成立了廊坊市第一家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旨在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力争将纠纷矛盾化解在第一线。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开始有益尝试和探索。
◆调解工作室主要职责:
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主要职责是:建立调解工作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开展调解工作;接受当事人申请或法院、行政机关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委派、委托,开展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员的监督管理。
◆调解工作室人员构成:
主任:高博芳
秘书长:韩丹
调解员:律师事务所在职专职律师,执业三年以上、硕士博士学位执业两年以上。正副主任、秘书长从调解员中产生。
调解秘书:律师事务所在职专职律师,执业未满三年、硕士博士学位执业未满两年。
◆调解工作室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调解。律师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平等自愿。律师开展调解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程序的选择权,保障其诉讼权利。
(三)坚持调解中立与独立。律师调解应当保持中立,不得有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言行,维护调解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接受性。不受当事人与外界的干扰影响,独立作出专业性判断与意见。
(四)坚持调解保密。除当事人一致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调解事项、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内容等一律不公开,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五)坚持便捷高效。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调解工作,应当注重工作效率,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方法和程序,建立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
(六)坚持有效对接。加强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诉讼调解等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
泰科调解工作室秉持公平公正的理念,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便捷高效和有效对接的原则,经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及当事人自行申请等成功调解多起案件。
扬帆启航正当时,我们任重而道远,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将始终以热心公益,公益在先的价值理念充分发挥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确保当事人维权无障碍,努力做强人民调解,做优司法调解,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更多的司法要求,为国家和社会的法治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