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介绍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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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有哪些?

  随着经济形势多样化的发展,现代社会有很多人选择创业,自己当老板。但是无论是开一家餐馆还是经营一家理发店,或者是超市。都要在拿到营业执照以后才能正式开张,拿到营业执照就属于典型的行政许可的设定问题,那我们一起来看看,行政许可的设定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

  (一)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来确定,即上一个等级没有设定的,下一个等级才可以设定。

  对于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前述设定的优先原则所列方式解决的,经过报国务院批准的程序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二)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国务院可以以决定形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以规章形式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国务院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条件是:

  第一,尚未制定法律;

  第二,在有必要的时候;

  第三,实施后,除了临时行政许可事项以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条件是:

  第一,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第二,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须立即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实施行政许可具体规定的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制定具体规定的规则有二:

  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对于一些正在考虑创业或者说正在创业的人来说,要想拿到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证书,必定要先去了解行政许可的设定的条件和形势。同时在申请证书的过程中,对照当地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来操作,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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