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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并直属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现代化、复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泰科所现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近80人,其他辅助人员20人。部分律师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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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事件,通常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候解决不好就会出现严重的肢体冲突导致的安全事故,在民事纠纷中出现的各种损失在法律上是有严格规定说明的,通常会给与受害者一定的赔偿,那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很多,通常在肢体冲突中打伤对方就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总之赔偿的费用加起来不是一笔小数目,因此在生活中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起肢体冲突,避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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